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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海损

发布时间:2019-06-14

1、共同事海损的定义以及责任费用分摊:

1). 共同海损定义:共同海损(general average)是指在同一海上航程中,当船舶、货物和其它财产遭遇共同危险时,为了共同安全,有意地、合理地采取措施所直接造成的特殊牺牲、支付的特殊费用,由各受益方按比例分摊的法律制度。共同海损损失应由船、货(包括不同的货主)各方共同负担。所采取的共同海损措施称共同海损行为。这种行为,例如引海水入舱、将承运的货物抛入大海、自动搁浅等等,在正常航行中都不得进行;但在船舶遇难时,为灭火而引海水入舱、为减轻船舶负荷而将全部或部分货物抛入大海或为进行船舶紧急修理而自动搁浅,等等,则均属合法。因共同海损行为处理共同海损损失、理算共同海损的费用,称共同海损理算。为处理共同海损费用所编制的报告称共同海损理算书。

2). 船舶在事故中造成的损失,由船舶购买保险所在保险公司承担。

3). 货物在事故中造成的损失,

     A.如有购买保险,提供相关文件,向保险公司报案索赔,保险公司除了赔偿货物本身的货损之外,还包括了这票货保险金额占整条船损失费用比例赔偿.

     B.如无购买保险,船东不对货损承担损失,另货主还需与船东共同分摊此事故中施救的费用。

2.共同海损的处理流程如下

 1) 船东发出初步通知(INCIDENT NOTICE),告知订舱公司船舶受损,并出具共同海损理算说明;

 2) 船东再次向订舱公司或货主发出相关共损文件AVERAGE BOND(由发货人或收货人填写并盖章) +INSURERS'AVERAGE GUARANTEE(由保险公司填写并盖章);

 3) 如有购买进出口货物运输保险的货主,需填写共损担保(INSURERSAVERAGEGUARANTEE)后交由保险公司盖章,另货主需提供资料(保单复印件,提单复印件,正本货物发票和装箱单, 出口报关单复印件,船东共损声明,理算人通知)给到保险公司;

 4) 待船东通知订舱公司或货主需承担的海损共摊金额(一般会按照货值的百分比);

 5) 有买进口出货物运输保险的货主待共损担保(INSURERSAVERAGEGUARANTEE)提交完毕后进行卸柜提货,未买进出口货物运输保险的货主,需自行承担货损及共损共摊金额后进行卸柜提货;

 
【总结】

    有买货物运输保险的货主整个过程就是围绕共同海损保函盖章这个动作,程序概括如下:

     报案=货代发担保函=保险公司索要申请担保函所需的资料=货代提供保险公司所需要的资料=保险公司确认资料无误后申请盖章=盖好章后发电子版给代理人和货代以便客人提货=保险公司寄保函正本给货代=后续动作就等理算结果(持续时间较长,少则1-2,多同则78).未买进出口货物运输保险的货主,需自行承担货损及共损共摊金额后进行卸柜提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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